珠海良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2-12-14 10:3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良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珠海良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长安路27号车间与办公室一楼北面及2#厂房 3、建设单位:珠海良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珠海良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长安路27号车间与办公室一楼北面及2#厂房。目前,项目部分建成投产,年产钢化玻璃6000吨、中空玻璃3600吨。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5、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0日(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秦生志 联系电话:13956918187 公示链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取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M-rLe_T8KkwyKlcJzIFFw 提取码:qpfk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