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补办)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

发表时间:2022-11-30 14: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珠海市高新区20000m3/d临时污水处理服务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新湾八路西、兴南路北侧总投资5139.2万元,厂区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本项目新建日处理20000m³/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处理工业废水纳污范围为金鼎片区、北围片区的生活污水,服务面积约为10.5 平方千米,服务人口约为 9.3 万人。本项目是为保障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期间和十四五期间的高新区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处理缺口而建设的临时应急项目,考虑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完成时间需4-5年,项目临时使用时限约5年,先建设后补办手续。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

(一)竣工日期

202161

(二)调试时间

2021611~2021611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端伟

联系电话:13192430245

分享到:
办 公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唐东路88号信息港D栋1802
联 系 电 话:郑小姐 18666117176
邮  箱:176938386@qq.com
微信公众号